所以什么永垂不朽

灭绝天理处,谁人在怒吼

巴伐利亚王国在德意志第二帝国中的自治权

巴伐利亚王国在德意志帝国之内的特殊地位始于帝国建立之初,这种特殊地位甚至延续到了魏玛共和国时期。而怎么看待巴伐利亚的这种特殊地位其实并不取决于巴伐利亚自身,相反它取决于巴伐利亚的人怎么看待德意志帝国。

如果你把德意志帝国看作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那么巴伐利亚的特殊地位无疑是太强了。我们举几个例子。

从外交的角度上看这个是最直接的,从对外交往的角度上说巴伐利亚王国长期维持着自己的使馆,尤其是俾斯麦最放心不下的驻罗马和维也纳的使馆。这项特权在十九世纪末意味着什么呢?我们需要横向比较,比如已经建立了“责任政府”的英帝国海外自治领在十九世纪末就没有自己的使馆,最初挑战英国对自治领的外交垄断的是南非联邦。而南非联邦事实上掌握在与英国为敌的布尔人手里。也就是说一直到像南非联邦这样窝里反的自治领出现,英帝国的自治领臣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们也可以有自己的外交的!”所以从对外交往的角度上说巴伐利亚的独立地位远高于同时代的加拿大。一直到20世纪初才被英帝国的海外自治领赶上。

但外交其实还有对内的一面,巴伐利亚王国不但作为国家保持着自己和其他国家的交往,其实它也一样保持着和德意志帝国之内的其他邦,包括普鲁士在内的外交关系。符腾堡国王曾经威胁要断绝与普鲁士王国的外交关系,让俾斯麦面临宪法危机和对符腾堡妥协的两难局面。其实巴伐利亚也一样可以。

但德意志帝国的奇妙之处在于除了上述两个常见层面,其实德意志帝国还有第三个层面,那就是德意志帝国整体的外交政策,其实巴伐利亚也有发言权。德意志帝国的宣战媾和缔约权属于联邦委员会。皇帝是联邦主席,但巴伐利亚国王其实是联邦副主席,而且在和俾斯麦谈判的过程中,巴伐利亚还要求成立联邦委员会的外交委员会,由巴伐利亚领导,也就是说如果一切按照俾斯麦和巴伐利亚谈妥的方式发展,德意志帝国的外交事务其实是普鲁士和巴伐利亚两强共同决策的。目的也很简单那就是德意志帝国对巴伐利亚来说就一个意义,就是让巴伐利亚免遭法国的报复。巴伐利亚需要普鲁士在对法战争里站在自己一边,但并不愿意无条件的在其他战争里站在普鲁士一边,所以外交事务巴伐利亚必须握有发言权。

在联邦委员会里普鲁士联合一个小邦就可以获得足够的多数,但假如巴伐利亚联合其他小邦其实也足以阻止普鲁士的行动。这时候我们就会发现巴伐利亚事实上可以扮演一个小邦分离主义的大本营和保护伞的角色。如果我们这么来看巴伐利亚,那么它在帝国时期所发挥的作用还要大得多。

比如说从财政的角度上看。我们都知道德意志帝国从政治上说是德意志邦联的继承者,从财政上说是德意志关税同盟的继承者。德意志帝国的财政收入最大的一部分就是关税收入。但关税同盟的收入在帝国成立以前是要按照人口比例分配给德意志各邦的。可是帝国成立之后,由于陆军、海军、帝国各项机构和官员的费用都要从帝国开支。仅就陆军预算一项,就占据了帝国开支的90%,这还是在威廉二世开始他雄心勃勃的海军计划以前。而这一项花销关税收入已经不足了。

所以德意志帝国的财政从建立的第一年起就是赤字财政,那么解决赤字的方法古往今来无非就是两种,要么借债要么增税。可是俾斯麦很清楚他不可能增税,因为虽然陆军预算花费了帝国大笔的钱,但事实上帝国却没有自己的陆军。

帝国陆军法从字面上看是高度中央集权的,但事实上俾斯麦和巴伐利亚、符腾堡签署的密约又跟陆军法直接冲突。更糟糕的是皇帝想要一个长期的陆军预算,而帝国议会又坚决不批。原因也很简单,如果帝国议会立法批准了一项占总支出90%的预算,那议会还有什么事可干呢?所以俾斯麦就采取了一种拖延的路线,帝国陆军的预算是按照三年拨款案,三年拨款案,七年拨款案,跟着又一个七年拨款案,最后以五年拨款案,也就是每届帝国议会批准一次拨款案的形式一直续费到1918年的。既然没有固定的帝国陆军预算,那么帝国陆军部也就不存在,帝国的参谋本部也不存在。这两项职能都是由普鲁士和各邦的战争部还有参谋部代理的,只在战争爆发的时候才因为普鲁士国王作为皇帝可以统帅各邦陆军,那么普鲁士的参谋总长自然也就成了德意志帝国的参谋总长。

那么既然不可能加税,那就只能由各邦弥补,也就是说帝国要花一百块,但关税和其他收入只有四十块,那么剩下六十就只好跟各邦伸手要,大家按照退税的方法,也就是按照人口比例上缴。普鲁士自然要出大头,这也是为什么俾斯麦说“帝国宰相只要想干点什么,就必须兼任普鲁士总理,否则就什么也干不成”的原因。

但伸手要钱或者借债说到底并不是什么好事,那么俾斯麦迟早也要想到根本性的解决方案,就是增收。俾斯麦是什么时候想要到增税的呢?就是伊藤博文访问德国考察宪法的时期。那时候正是俾斯麦这位英雄被德意志各邦的代表打的灰头土脸的时候。

俾斯麦要开征糖类、烟草消费税,遗产税和其他新税,以此弥补帝国财政之不足。但帝国议会内的各邦议员愤然反对,理由也很明确,帝国花费最大的就是陆军,但陆军客观上是普鲁士的陆军。如果它要花帝国的钱,那是不是也应该在军官选用方面对全帝国放开呢?天主教各邦的人能不能当帝国陆军的军官呢?显然不能!那凭什么要给你钱?

德意志祖国作为关税同盟的时候还能给大家带来收入,现在不但收入没了有时候还要倒找钱给德意志帝国,不但要倒找钱给帝国,还要对各邦加税?于是斗争旷日持久,给一贯崇拜俾斯麦的伊藤博文留下了深刻印象。他说俾斯麦站在帝国议会里“发言的声音小到听不见”完全不像是他心目中的那位伟人。

最后的妥协方案也非常神奇,最终帝国议会批准了俾斯麦的增税案,但是议会给这些新税的总征收额设置了一个上限,帝国不管收到了多少钱,自己只能花钱限制范围以内的数,多出来的还得跟关税同盟时代一样按照人口比例返还给各邦。

除了外交和财政,其实还有第三个角度,那就是帝国自身的政治运作。从这个角度上说巴伐利亚和德意志各邦依然保持着巨大的独立性。比如说很多著作其实都指出帝国真正的核心机构是联邦会议。联邦会议是帝国主权的拥有者,按照宪法它不但掌握着对外宣战、媾和、缔约的权利,其实它还独霸对内发布行政命令的权利。

这一点可以参考一战期间德意志帝国内部发布各种行政命令的程序,都是要通过联邦会议的。而联邦会议本质上就是德意志邦联会议。从票数的分配到表决都非常类似德意志邦联。但联邦会议和邦联议会有一个关键的区别。那就是它的黑箱化。

什么叫黑箱化呢?德意志邦联会议的表决是各邦代表遵从本邦讯示投票进行的。如果代表违背了本邦训示,他的投票是可以被看作是无效票的。也就是说即使邦联会议通过了,本质上各邦还可以撤回本邦代表的投票。但德意志帝国的联邦会议就不行了。帝国宪法里规定,“除非各邦代表明确宣称自己是在违背本邦训示的情况下投票,否则联邦会议的投票都被视为有效票。”

这个改变其实意味深长,也就是说各邦代表,包括普鲁士的代表,一旦进了联邦会议的会议厅,他就可以自由自在的投票,除非他傻到跳起来喊“我是违背本邦训示的”否则不管他投什么票,会议以外的各邦君主都只能干瞪眼。

而且联邦会议又把握着如此强大的权利。普鲁士拥有的票数又是各邦里最多的,联邦会议最能威胁到的人刚好还就是普鲁士国王所兼任的德意志皇帝。那么皇帝自己有没有权利解散联邦会议呢?

其实是有的,德意志皇帝有权解散联邦会议和帝国议会。但是德意志皇帝的解散权其实也是一个礼仪性的权利,因为帝国宪法规定只要三分之一的票数认为应该召开联邦会议,那么皇帝就必须召开联邦会议。

同样的联邦会议也有权召开帝国议会,而一项法案如果由联邦会议提交帝国议会,又被帝国议会多数票所通过,它就自动成为法律。而皇帝对立法的全过程其实都没有什么影响力,他唯一的影响力就是撤掉帝国宰相,或者要求普鲁士外交大臣指示本邦代表按照他的意志投票,至于这两者能不能发挥作用,帝国宪法都没有写。

所以如果观察巴伐利亚特殊地位的人从德意志帝国是一个联邦制的德意志民族国家的角度出发,他是十有八九会惊异于巴伐利亚的特殊地位的。

可假如你们换一个角度呢?就是把德意志帝国看作是一个普鲁士操控之下的披着联邦外皮的中央集权的北德意志大普鲁士,和南德意志的仅仅想在这个大普鲁士的翅膀下躲开法国的报复的邦国组成的一个比较紧密的同盟。也就是说你根本不把1870年的那个帝国看成是一个国家,你就会发现其实巴伐利亚和符腾堡终究还是让渡了相当一部分权利给这个帝国。

而德意志帝国本身的有趣之处也就在于它的理想和现实是脱节的,它的宪法和它的实践也是妥协的。它是一个名实分离的国家。

俾斯麦设计的那个怪胎其实根本没有撑过19世纪,在世纪末的工业化大潮里它早就被巨浪冲垮了。俾斯麦和他那一代小心翼翼保卫自己的邦国的政治家,无论是普鲁士的还是巴伐利亚的,其实到20世纪到来的时候都已经蒙受了失败。

德意志帝国的古怪体制被快速的城市化、工业化,海外贸易的发展和人口的流动打破了。到威廉二世的时代没有人还能搞清楚德意志帝国到底是什么。一个最简单的事实是,整个战争期间德意志帝国都小心翼翼的遵循帝国宪法,让联邦会议授权帝国宰相府发布必须要的行政命令。但为什么没有人问一句,1914年8月宣战的时候皇帝为什么不经过联邦会议批准呢?贝特曼-霍尔维格承认一旦spd反对帝国的军事拨款仗就打不起来,可假如巴伐利亚拒绝批准皇帝的宣战令呢?

联邦会议本来就是一个让巴伐利亚避免被普鲁士卷入一场跟自己无关的战争的保险阀门,但一个普鲁士和巴伐利亚双头政治的外交委员会却从来没也有发挥过作用。1910年代巴伐利亚驻普鲁士武官千方百计的刺探柏林会不会宣战的情报,但巴伐利亚政府却不敢直接在联邦会议上否决宣战令。也就是说虽然所有缔造德意志帝国的人都不情愿,但在四十年的历史当中一个德意志国家终究还是渐渐浮出水面了。只不过它带给世界的是世界大战而已。

评论

热度(8)

  1. 共2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